(相关资料图)

不久前,在南京江北新区北外滩水城第十二街区突然发生一起小火情。火势虽然不大,没有造成损失,却暴露了该小区一个共性问题。

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,火情发生在4月8日下午四点半左右,烟感报警器突然发出声响,当时的值班人员立刻赶去处理。起火的位置位于小区11号楼二楼的露天平台,由于该平台上堆放着大量纸盒,推测可能是有人从楼上随意扔下烟头,导致纸盒起火。

二楼露台属于小区公共空间,物业工作人员每个月都会有例行安全巡查。但巡查天台需要搭梯翻窗,出入比较困难。从实际情况来看,二楼露台上不仅有纸盒,甚至还被种上了花草和蔬菜。而造成这样状况的,正是附近居民楼二楼的业主。

按照房屋设计规划和交付标准,商铺正上方、凸出住宅外立面所形成的露天平台属于小区公共区域,上面设置着商铺所需的排烟管、电缆以及排水管等公共设施,与住宅主体建筑之间的唯一通道就是位于二楼的公共连廊。

通过这条公共连廊,二楼的业主们可谓“近水楼台”,业主直接把飘窗改成入户玻璃门,在自家门前摆放了各种生活用品。而针对露台堆放杂物引发火情的投诉,物业、社区以及辖区城管队员从4月10日开始,一连几天上门与涉事业主进行沟通,要求自查整改。

零距离记者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帮助下,联系到一位涉事业主杨先生,对方表示引发火情的纸壳确实是家中老人堆放在露台的。虽然纸壳纸箱已清理,但在杨先生家门前的区域内,依旧放置着儿童自行车、购物手推车、塑料椅、以及成片的绿植等。

同样的状况也发生在小区的10号楼二楼,业主们的改造方式也大同小异。

《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》有明确规定,禁止随意私搭违建,或是擅自破坏,改变房屋外貌。并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,禁止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,损害业主共同利益。但是在实际生活中,对于类似的现象,相关部门只能劝导业主自行整改,并无强制执法权。

好在整改中,大多数业主都比较配合。而在经过劝导后,杨先生也承诺不再堆放杂物,降低消防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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